时间:2019-04-12浏览:2109
为了进一步培养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,激发大学生勇于实践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为了省市、国家比赛项目选拔优秀的项目,引领大学生“创新创业、开创未来”,开创我院创新创业工作的新局面。计划评选新一期创业先进项目入驻创业园,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截止
二、报名方法
按要求填写《创业报名表》(可同时提交《创业计划书》可选项)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:30898132@qq.com,过期发送的《创业报名表》视为无效报名。
联系人:王老师
咨询电话:0512-6883 6192
三、报名对象
2018级有意愿参与创业的在校学生,各学院参加报名名额不限。可以创业团队形式申报,也可以个人独立申报。
鼓励跨系、跨专业组队参赛,各参赛团队成员最多5人,务必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第一责任人。参加过苏州市大学生创业模拟培训班取得相关证书学生优先考虑。在进行市场调研、认真进行分析的基础上,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、具体、有实施可能的创业(商业)计划书(优先考虑)。遵循“原创性、先进性、实验性”的原则,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社会需求,从专业、特长、能力范围等方面进行创业计划书的撰写,确保项目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商业开发潜力。(优先考虑)
四、创业经营范围
1、发明、创作、设计等制作创意项目;
2、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;
3、能够为师生提供优良服务的创业项目;
4、文化艺术类创业项目;
5、创意设计类创业项目;
6、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等创业项目;
7、适合学院相关专业产业化发展的创新项目;
8、具有实际经营运作能力的创业项目。
以下为禁止实施创业项目类别:学院已有同类型经营店铺,餐饮类经营项目,介绍兼职类中介类项目,有可能损害学院、学生利益或有负面影响的创业类项目。
五、评选办法
根据《创业报名表》和《创业计划书》进行初级筛选,主要对项目类别以及可行性进行初步评估,选出第一批项目名单。第二轮进行面试,对项目实施可行性,投资计划,运营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,通过考核的项目取得入驻创业园经营资格。
六、入驻基本要求
按要求办理入驻手续,入驻创业园一个月需提交创业运营报告,管理部门进行项目进展评估,有以下情况的项目将被取缔:
1、没有实质性启动的项目。
2、实际经营项目与申报情况不相符,且没有进行报备。
3、出现负面影响或具有隐患的项目。
4、不服从统一管理安排的项目。
被取缔的项目撤离后由其它同期创业项目补充入驻。
就业创业创新教育中心
2019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