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8-06-07浏览:1878
关于受理结业证换毕业证的通知
一、办理毕业申请的适用对象、受理时间和地点
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的适用对象:往届结业生,现已符合毕业条件;
初审受理时间:2018年6月7日—6月15日;
初审受理地点: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接受申请资料,并初审毕业资格;
复审时间:2018年6月19-6月22日;
复审地点:二级学院将材料交教务处,由教务处复审;
换证领取时间和地点:6月25-6月27日期间,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。
二、提交申报表
见附件:结业证换毕业证申报表
三、需提交的其它材料
1.结业证书原件(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);
2. 结业换毕业申请表;
3.身份证复印件。
教务处
2018年6月7日